虐杀女儿后,我被告上地府审判庭
小说《虐杀女儿后,我被告上地府审判庭》“猫条”的作品之一,孝顺宋未央是书中的主要人物。全文精彩选节:我虐杀女儿三世,还活到了九十九。女儿的灵魂顶着碎魂锥的酷刑,敲登闻鼓鸣冤几十年,终于等到我死,恳求对我发起“亲情审判”。三世以来的生平在阎王面前闪过,发现女儿懂事又孝顺,答应我一个又一个无礼的要求,从不忤逆。却依旧无法感化我这个一心雌竞的恶魔母亲。阎王愤怒地一掌拍裂案桌。“罪人宋未央!你与亲生女儿雌竞三世!逆天悖理,你可认罪!!”我不仅笑得毫无悔意,还扭头朝女儿的灵魂吐了口唾沫。“呸!”“那小贱人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