精彩片段
小说叫做《村里那碗心尖肉》,是作者喵喵沐的小说,主角为阿秀陈默。本书精彩片段:从平阳县到黑水寨,要先坐五小时的绿皮火车,再换三小时的破烂拖拉机,最后还要扒着铁索渡过一条不知名的深河。若非亲眼所见,我绝不相信文明社会的边缘,还藏着这种被时间遗忘的死角。老支书把全村仅剩的一头耕牛宰了招待我。村里出了邪祟,他们走投无路,跪求我这个省城来的“大师”救命。“那东西叫阿秀。”老支书端着酒碗,满脸是干枯的树皮纹路,“是李家刚过门的那个新媳妇。”眼神贪婪得像狼。“吃。”“这是心尖肉,最补。...
从阳县到水寨,要先坐的绿皮火,再的破烂拖拉机,后还要扒着铁索渡过条知名的深河。
若非亲眼所见,我绝相信文明社的边缘,还藏着这种被间遗忘的死角。
支书把村仅剩的头耕宰了招待我。
村出了邪祟,他们走路,跪求我这个省城来的“师”救命。
“那西阿秀。”支书端着酒碗,满脸是干枯的树皮纹路,“是李家刚过门的那个新媳妇。”
眼贪婪得像。
“。”
“这是尖,补。”
支书把缺了的瓷碗往我面前推了推。
暗红的块油腻的汤沉浮。
闻着酸。
是醋酸。
像是缸闷了年的汗馊味。
“饿。”
我筷子,摸出根烟点。
“师这是瞧起我们要饭的?”
支书脸的笑瞬间垮了。
干枯的树皮纹路挤起,像个风干的核桃。
屋蹲着七八个汉子。
吧嗒吧嗒抽着旱烟,眼却死死钩我那碗。
贪婪。
饥渴。
像是,像是我。
这水寨,穷得鸟拉屎。
进村的候我了,地庄稼稀得像癞痢头。
这种地方,能村后头招待我?
除非这值。
或者,这得。
“支书,”我弹了弹烟灰,“这,养了多年了?”
“有些年头了。”支书浑浊的眼珠转了转,“了,干动活,正给师补身子。”
我夹起那块,举到煤油灯。
纹理很细。
纤维像那么粗。
关键是,块边缘带着皮。
皮没有孔。
“这皮挺啊。”我似笑非笑。
周围几个汉子身子明显紧绷了。
支书的桌了,脸却堆笑:“皮厚,意削薄了煮的。”
我冷笑声,腕。
那块“啪”地掉地。
条狗窜出来,刚要叼。
支书脚踹狗肚子,那狗嗷的声飞出去两米远。
“畜生!师的也是你能的!”
他骂得凶,眼却慌。
他怕。
怕狗出什么对劲来。
我站起身,拍了拍屁股的灰。
“就了,带我去那个阿秀。”
支书愣了,随即咧嘴笑了。
那笑容昏暗的灯光,森得像刚从坟刨出来的。
“行,师是个急脾气。”
他着灯走前面。
“过师,那西凶得很,到了地儿,管听见啥,万别应声。”
我跟他身后,着他佝偻的背。
冷哼。
凶?
我这村活比死凶。
刚才那块掉地的候,我清了。
那边,连着半截指甲盖。
这村确实宰了“”。
过这,长着根指头。